描写条约的词语
共 条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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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全名《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条约》。简称“欧洲联盟条约”。1991年12月10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欧洲共同体的首脑会议上通过。规定了实现欧洲联盟的目标和步骤。1993年10月各成员国最终完成批准程序欧共体第十次特别首脑会议上宣布该条约于同年11月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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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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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侵犯条约两主权国之间签订的互相不侵犯对方领土的条约。英nonaggression treaty;[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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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伊犁条约即《中俄改订条约》。1881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沙俄强占中国伊犁地区崇厚奉命谈判擅签《里瓦几亚条约》仅收回部分土地而划失土地甚多,另偿付“兵费”五百万卢布。清政府改派曾纪泽修约争回了一部分土地,“兵费”增为九百万卢布。通过此约及其后的[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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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辱国条约。1901年(旧历辛丑年)清政府代表奕、李鸿章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公使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为: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抵押;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拆毁大[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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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尼布楚条约1689年,清政府与沙俄政府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订立。规定中俄东段边界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外兴安岭为界。在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为中国领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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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黄埔条约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在广州黄埔的法舰上签订。共三十六款。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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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5月,沙俄乘英法联军进攻天津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内容为:俄国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只在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并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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瑷珲条约清代咸丰八年(公元1858)俄国乘英法联军北犯的机会强迫黑龙江将军奕山订立的条约。其要点如下:一、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地方割给俄国。二、乌苏里江以东的地方,由中俄两国共管。三、允许俄国航行黑龙江及乌苏里江。这是我国有史以来丧失领土最多的一个条约。[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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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的补充条款。1843年10月在广州虎门签订。共十六款。主要内容有:(1)给予英国以片面最惠国待遇即任何国家在中国获得的权利英国都可同样享受。(2)允许英国人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租地建屋永久居住。这一[查看详情]